众商征信系统管理中心
基本申请条件
按照商业信誉评价体系标准的要求,不应有以下情况
2、在三年内出现过经查实/批露的商业欺诈行为。
3、在三年内出现过制假贩假,侵害顾客权益的行为。
4、在三年内出现过经法庭审判的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。
5、在三年内出现过经查实/披露的恶性竞争的情况。
6、三年内发生过因信息披露违规/受到处罚的情况,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:
(1)证券市场的信息:
(2)产品或服务质量方面涉及缺陷,需要公开或召回的信息。
7、在一年内发生过招投标活动中因违法违纪受到行政处罚的事件。
8、在一年内发生过恶意恶意拖欠款/货款,商业贿赂等不良事件。
咨询电话:15077926030 李老师